洪乡振字〔2023〕5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湾里管理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南昌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博彩网站导航-博彩公司排名
2023年3月9日
南昌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2021-2025年)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
南昌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走共同富裕发展道路的第一个五年。全市要以“两整治一提升”行动为主抓手,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样板之地中彰显省会担当,在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树立南昌标杆。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及《南昌市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的精神,结合南昌市市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期为 2021—2025年。
一、“十三五”脱贫攻坚成果回顾
“十三五”期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工作方针,全面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时代答卷”,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走在全省设区市前列,彰显英雄城的省会担当。
(一)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十三五”80个省市级贫困村(63个省级贫困村、17个市级贫困村)于2018年底实现高质量退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实现“两不愁”,贫困群众义务教育全面保障、基本医疗全面覆盖、住房和饮水安全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实现了现行标准下47192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高质量如期脱贫。全面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安全房愿望。贫困户人均收入由2015年4102元增至2020年14134元,年均实际增长28.6%。
(二)“九大扶贫工程”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全市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扶贫“九大工程”,全面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基本生活等保障,全面筑牢脱贫底线。强化产业扶贫带动,拓宽就业扶贫渠道,打造消费扶贫特色,发挥扶贫项目功能,持续深入推进脱贫群众增收取得显著成效。80个贫困村高标准退出,4.7万贫困群众脱掉了“穷帽子”、过上了“好日子”,实现了从“吃穿发愁”到“衣食无忧”的转变。
(三)省会脱贫典型经验基本形成
全市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以来,紧密结合省情市情农情,走出一条“党建引领、城乡融合、发展产业、社会参与,完善保障”的共享性发展、高质量脱贫之路,形成了大中城市型脱贫攻坚的典型经验与南昌特色。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挑战
(一)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拓展目标不断深化
新时期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拓展工作要满足全体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农业现代化发展不同步问题,要实现南昌市在乡村振兴中“走前列、勇争先”目标。
(二)集中式脱贫攻坚向常态化巩固与拓展转化
脱贫攻坚由集中式攻坚向常态化治理转变。南昌市要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乡村振兴战略要融入大南昌城市圈建设,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以乡村产业兴旺进一步推进扶贫产业发展,以生态宜居抓好乡村环境整治和生态兴村,以乡风文明助力扶智扶志,以治理有效强化防规模性返贫困治理,以乡村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三)新技术蓬勃发展赋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
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以及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和乡村产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跨界、融合、连接等特征,赋能脱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帮扶和管理,赋能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加入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事业中来,赋能农业涌现新模式新业态,全市急需提高适应新技术应用能力,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多维返贫风险
贫困具有多维性、动态性和成因复杂性等特征,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后,全市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群仍存在返贫、突发致贫、智志双贫、政策退出致贫风险。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机遇
(一)国家重大战略叠加的带动效应
“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加上江西内陆双向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政策叠加,都有利于南昌市发挥毗邻长三角、闽东南三角区和拥有长江中游地利的区位优势,提升在全国发展格局中的地位。
(二)生态大省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
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有利于发挥江西生态大省和先行先试优势,率先走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进行了系列战略部署,为实现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根本保证。
(三)省会城市的经济领先与集聚优势
南昌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南昌都市经济圈初具雏形,经济总量明显提升,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带来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新机遇。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构建了以规模以上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和合作社为骨干,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全面改善,建立健全了统筹城乡的卫生医疗保障体系,扩大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等,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两整治一提升”行动为主抓手,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脱贫人口返贫风险防范、边缘群体减贫和相对贫困治理为总方向,坚持“市负责、县(区)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的工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强化改革创新,千方百计提升全市人民福祉新水平,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实现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互补,确保新时期相对贫困治理质量和成效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力争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大扶贫机制,强化防返贫合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坚持摘帽不摘责任,继续强化主体责任。坚持社会协同,充分发挥市场、社会在巩固脱贫成果和开展相对贫困治理中的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激发内生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和防返贫价值导向,把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防返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需于民,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新诉求、新困难。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问计于民,充分尊重群众在治贫和防返贫中的主体地位,广泛向群众征询新时期防返贫工作的意见建议,鼓励群众开展自我治理。
坚持系统观念,有效对接乡村振兴。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将新时期防返贫工作融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促进两者在政策、机构、人员、机制、措施等方面的有机衔接。
坚持制度保障,促进治理常态化。以脱贫攻坚各项制度为基础,以精准化治理为核心,健全新时期防返贫各项制度,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制度保障,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反贫困治理常态化。
坚持务实创新,加强新技术应用。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新时期乡村振兴和防返贫工作,进一步发挥网红新农人、电商新农业、手机新农具、数字经济、数字乡村等对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的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全市相对贫困治理体系基本健全,乡村振兴目标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全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取得显著成效,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在全省树立标杆。
“两不愁三保障”制度成熟。到2025年,兜底和防返贫保障体系建成,“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大面积消除各类致贫因素,筑牢乡村持续发展基础,从源头上筑起发生绝对贫困的“截流闸”和“拦水坝”,农民富裕富足取得显著成效。
乡村道路和农村环境全面提升。全市农村路域环境品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向功能品质提升迈进,乡村面貌实现“一时美”向“持久美”、“局部美”向“全部美”转变,争取乡村宜居宜业,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脱贫群体的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农业特色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完善拓展,农业高质高效基本实现;农村人口就业增收渠道不断拓宽,脱贫村、脱贫农户的内生发展动力机制不断完善,农村人口的发展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
专栏1 “十四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主要控制指标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基期值 |
2025年 目标值 |
累计增加 |
属性 |
1 |
绝对贫困人口 |
个 |
0 |
0 |
- |
约束性 |
2 |
返贫人口 |
个 |
0 |
0 |
- |
约束性 |
3 |
贫困村 |
个 |
0 |
0 |
- |
约束性 |
4 |
脱贫贫困村帮扶干部派出率 |
% |
100 |
100 |
0 |
约束性 |
5 |
产值超100亿元乡村特色产业集群 |
个 |
6 |
8 |
2 |
预期性 |
6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
% |
80 |
90 |
10 |
约束性 |
7 |
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7 |
100 |
3 |
约束性 |
8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70 |
83 |
13 |
预期性 |
9 |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 |
98 |
100 |
2 |
预期性 |
10 |
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 |
% |
85 |
100 |
15 |
预期性 |
11 |
建有综合服务站的村占比 |
% |
75 |
100 |
25 |
预期性 |
12 |
集体经济强村比重 |
% |
13 |
20 |
7 |
预期性 |
13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20921 |
28000 |
7079 |
预期性 |
14 |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
% |
33.5 |
30 |
-3.5 |
预期性 |
15 |
城乡居民收入比 |
农村为1 |
2.24 |
2.20 |
-0.04 |
预期性 |
16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92 |
98 |
6 |
预期性 |
17 |
开通互联网宽带业务的行政村比例 |
% |
99.8 |
100 |
0.2 |
预期性 |
18 |
乡村振兴示范村 |
个 |
0 |
20 |
20 |
预期性 |
19 |
农村九年制基础教育普及率 |
% |
100 |
100 |
0 |
约束性 |
20 |
农村脱贫人口及重点监测人群社会保障率 |
% |
100 |
100 |
0 |
约束性 |
21 |
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100 |
100 |
0 |
约束性 |
注:本指标体系参考南昌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规划纲要及博彩网站导航
相关材料和规划。
五、兜牢民生底线,增强脱贫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关爱三类人群
“十四五”期间,全市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困难户”三类人群,巩固提升现有脱贫减贫成果和做好政策过渡衔接,兜牢民生底线。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与帮扶机制。制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出台《南昌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三类人群收入支出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主要指标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机制,实施精准管理和精准施策,防止规模性返贫。一是应用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动态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快速反馈机制和在帮扶单位与帮扶责任人基础上的长效帮扶机制;三是强化以乡镇为主体、村组为单位的网格化农户临界贫困监测预警体系,开展“两不愁三保障”临界问题常态化排查。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各主管部门要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继续保持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一是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和联控联保责任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二是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探索和建立“三类人群”家庭医生制度,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三是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确保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四是稳定失能脱贫人口的兜底保障,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加大残疾人“托养”“康复”力度,推进残疾人康复治疗、贫困深度残疾人托养和集中照护。五是合理引导残疾人就业创业。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加快制定保障残疾人创业相关政策,鼓励其通过资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快速脱贫致富。六是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将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纳入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度,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干预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巩固拓展创业就业可持续扶贫成果。立足于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继续发挥农特产业在带动脱贫劳动力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方面的作用。一是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村电子商务,并在税收、信货、资金奖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二是继续实施脱贫户多样化就业增收政策。增加政府公益性岗位供给,促进脱贫人口就近就地稳定就业。适当提高脱贫户一户一人稳定就业标准,推动更多低收入家庭成员稳定就业。加强就业指导帮扶,进一步做好相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工作,确保其出得去、稳得住、留得下。坚持外出、留用、转岗、补贴“四优先”原则,确保相对贫困劳动力稳定务工。三是进一步完善就业培训制度,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开展就业动态监测,继续完善就业补助资金政策,加大对联农带农企业和务工人员的补贴力度,强化资金支持。
做好驻村帮扶政策的后续衔接。因村制宜实施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将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逐步调整转化为乡村振兴指导员。将乡镇本地干部纳入第一书记选派范围,解决第一书记后续力量接续问题。根据新时期乡村帮扶特点,适当调整驻村工作相关规则,实现驻村干部由全脱产向兼职转变,适当缩减驻村时限,鼓励和引导更多干部下基层锻炼。实现驻村帮扶与乡村振兴挂点帮扶制度的有序过渡和有效衔接。
(二)提升脱贫户致富能力
加强脱贫人口致富能力建设,持续激发脱贫人口的内生动力是促进长效脱贫的可靠保障。
持续激发内生动力。深入开展志智双扶,继续支持“爱心超市”和“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开展,持续激发脱贫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强脱贫攻坚经验总结,宣传脱贫攻坚伟大成就和先进事迹,讲好脱贫攻坚“南昌故事”。在每个行政村建立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实施“一村一所”工程,定期举办农民教育及科普宣讲活动,提升本身思想认识,让民众想脱贫、去脱贫、能脱贫。
建立互助互惠的合作组织。支持构建乡村内部互助合作机制,鼓励村民自主合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政府引导农村建立以农民为核心的经济组织和社会关系网络,把脱贫人口纳入进来,提高社会信任度和凝聚力,使精准扶贫过程中的贫困人口“一个也不掉队”,从根本上建立脱贫人口社会资本提升的长效机制。
(三)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继续发挥就业在群众减贫增收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政府创业就业服务水平,推进低收入群体高质量就业,促进低收入群体收入快速增长。
发挥产业带动就业基础作用。继续发挥帮扶产业在促进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工业园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就业力度,以产业带就业,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更可持续的就业岗位。完善各类帮扶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产业带动就业的实效。建立健全产业带动就业的相关考核评价标准,加强对相关帮扶企业帮带任务的监督和管理。加大企业带动就业奖补力度,简化奖补流程,提高企业带动低收入群体就业积极性。
完善以工代赈带动就业功能。积极扩大以工代赈投资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发挥以工代赈促进就业功能作用,完善以工代赈促进就业机制和工作协同机制,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在吸纳本地劳动人口就业方面的作用,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
强化就业帮扶车间管理。因地制宜完善就业帮扶车间稳妥发展机制,促进就业帮扶车间稳定发展。延续就业帮扶车间各项政策,做好认定、监测、清理以及脱贫人口离开就业帮扶车间的后续监测帮扶工作。加大对就业帮扶车间的监测和政策帮扶力度,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载体的费用减免,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在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上的独特作用。对离开就业帮扶车间后需要帮扶的低收入对象,及时介入帮扶。
优化公益岗位就业兜底功能。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完善政府公益性岗位供给机制,促进易致贫人口就近稳定就业。规范公益性岗位设置,合理设置岗位数量,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条件。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及时纠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等行为。规范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加强签约规范化管理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退出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
强化乡村就业创业服务与动态监测。在总结就业服务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易致贫人口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改善易致贫人口收入结构,显著提升非农业和非工资收入水平。重点加大岗位信息精准推送力度,做好就业跟踪服务,及时采取精准帮扶措施,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加强监测,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专栏2:乡村就业创业优化工程
灵活就业创业计划。不断创新就业创业新态业。有效利用国家鼓励地摊经济发展政策,重点引导和鼓励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投身地摊经济。加强项目策划、营销辅导,在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打造农村劳动力劳务共享平台,鼓励共享用工模式,开展小时工试点,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十四五”期间,打造灵活就业创业典型项目10个。 新农人培育工程。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育力度。加强供需管理,建设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系统。对现有脱贫户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城市低收入人口等弱势群体开展逐户上门了解职业培训意愿,针对培训意愿和其身体、素质等特点,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制定培训课程,提高就业能力。“十四五”期间,培育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1000个。 公益性岗位保障优化行动。不断完善乡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乡村环境卫生清扫、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简易维护、村务协理,以及孤寡老人、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岗位,对因病因残致贫但具备劳动能力者,可予以优先安排。 低收入劳动力就业监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全市低收入劳动力进行登记备案,持续跟踪监测低收入劳动力就业情况,精准开展岗位推介和就业帮扶。进一步加强已脱贫人口与用人单位的供需信息对接,强化就业服务,确保其稳定就业。 |
(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之间资源要素双向流动,推进优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向乡村转移,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在城乡居民医保、养老逐步并轨的基础上,推进城乡居民低保、就业、住房、医疗保障等领域的并轨,进而实现贫困标准、扶贫措施、执行机构的一体化。
分层分类实行社会救助。坚持救助与失业保险相结合、阶段性救助与完善长期政策相结合、健全制度与优化程序相结合,扩大临时救助范围,提升兜底保障质量。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开展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不断满足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多层次、多元化照护和多样服务需求,以提高他们的脱贫质量和幸福指数。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细分城乡低保对象,完善管理方式,实现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办法,过渡期内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健全农村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适度放宽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合理确定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对接健康中国战略,补齐低收入人口健康减贫短板,巩固完善医疗防贫减贫体系,优化医疗服务,不断完善卫生健康体系,提高低收入群体就医满意度。一是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根据困难程度分类设定救助标准和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和转诊转院制度,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种制度支付后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重的依申请给予倾斜救助。三是逐步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过渡期内不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的脱贫人口中,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脱贫攻坚期内开展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及地方财政兜底等保障措施资金统一并入医疗救助基金,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措施。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确保脱贫人口不因病返贫致贫。
创新社会保险服务。加大保险减贫力度,充分发挥保险在防贫减贫中的作用。一是加强农业险、产业险、特色产业险、防贫险和失业险保险力度,丰富减贫保险类型,积极开发更多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保险产品,不断提升农业和特色产业抗风险水平。二是加强返贫防贫保险规范化建设,规范缴费主体和保费交纳方式,建立健全防贫保险金提取、支付的动态调节机制,保证款项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推进防贫保险一站式办理,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低收入农户参保率。三是积极开发面向低收入群体的二次商业保险产品,鼓励和支持低收入群体通过二次保险提高防贫减贫保障水平。四是推进农村失业保险,将农村劳动人口逐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享受与城镇人口失业保险同等待遇。五是提高保费赔付水平,加强对保险企业的理赔监管,完善保险赔付程序和方式,提高理赔率。
六、加强投入与扶贫资产管护,提升产出效益
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财政金融政策衔接,健全投入保障制度,构建多元投入格局,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资产运营效益。
(一)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完善财政支农和帮扶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做好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衔接。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明确和强化政府投入责任,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土地出让和政府债券支持保障力度。建立以全产业链绿色农业发展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加大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创建、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信息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社会保障和灾害救助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加大政府债券资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支持。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持续加大产业帮扶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脱贫地区和帮扶企业产业发展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帮扶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完善衔接资金管理办法,适当扩大产业帮扶资金适用范围,突出重点,鼓励产业帮扶资金投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农村物流、仓储、农田水利、现代农田滴灌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和配套基础设施。
(二)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
支持地方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加大乡村振兴相关指标的绩效考核权重。各县区要发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在低收入人口帮扶中的引领和主导作用,协助政策性银行通过发放特色产业帮扶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土地流转与林业开发贷款等方式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积极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商业银行的主力军作用,提高基层网点覆盖率,弥补欠发达乡镇的基础金融服务空白。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帮扶功能。以乡镇为单位建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制度。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品范围,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精准对接贫困人口脱贫后续扶持金融需求,为脱贫地区小微企业、有创业需求的个人和返乡农民工提供小额信贷服务,为低收入群众量身设计符合其需求的小额信贷金融产品,严格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农户还贷后资金新需求,深挖客户潜力,合理追加贷款。有效防控信贷风险,完善风险补偿金制度,加强延期、展期、续贷后续跟踪管理。
(三)拓宽乡村发展资金筹措渠道
创新乡村发展投融资机制。打造一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合作平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的引领作用,在确保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基础上,通过贴息、奖励等措施,撬动和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保险资金更多投向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相关基金。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鼓励工商资本投入帮扶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为二者衔接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有序盘活乡村集体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主要用于欠发达村补短板项目建设。鼓励利用外资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
(四)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监管机制,对扶贫资金形成的项目资产,实现县级统管、行业监管、乡村主管、农户协管的分级定责管护模式。分类摸清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管,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公益性资产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
(五)提高扶贫项目资产效益
统筹扶贫项目资产使用,突出特色,改进经营性资产管理方式,增强资产收益能力。改革利益分配方式,逐步完善光伏收益分配方式,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使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发挥更大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益。全市各地要处理好“十三五”期间政府以产业扶贫和金融扶贫资金投入到扶贫企业或合作社,贫困户“入股分红”形成的“扶贫资产”。规范“扶贫资产”的集体股权化改革试点,既要管理运营好扶贫资产,又要有利于促进扶贫产业的发展,达到巩固与拓展产业扶贫的成果目标。
七、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创造乡村宜居宜业环境
各县(区)、乡、村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乡村基础设施、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着力保护乡村文化遗产,创造宜居宜业的农业生态良好环境。
(一)加大农村交通道路等重大基础设施整治
大幅度提升乡村道路和供水基础设施水平。以通往乡镇政府、大型乡村休闲旅游景区、重点农业产业发展区、农业园区的省道和重要县道、乡道为重点,推进农村道路路面提升改造,提高农村公路黑化率,力争规划期末实现全市省道宜改造路段黑化率 100%。力争完成重要县道、乡道“白改黑”1000 公里,实现重要县道宜改造路段黑化率 100%,重要乡道宜改造路段黑化率 50%以上,构建覆盖广泛、深度通达的农村交通网络。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推进农村水利、电、物流、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着力解决高标准农田设施等后续管护资金问题。明确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资金来源渠道。支持农村电网建设,进一步提升电力保障能力。进一步完成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大力建设一批数字乡村示范点。系统布局乡村建设的新型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积极协调推进5G基站、大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基建进农村的数字乡村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建设,提升村庄环境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管护水平。
(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在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突出推进共同富裕样板村(普通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精品村)建设。
推进共同富裕样板村(普通村)建设。以“干净、整洁、有序”为标准,聚焦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中心村和人口集聚类村庄,按照“先干道沿线、后面上,先重点区域、后一般”的顺序,重点推进村庄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硬化、村庄绿化、污水净化、路灯亮化等工作,全市每年完成 300 个左右共同富裕样板村建设。
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精品村)建设。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标准,在完成共同富裕样板村建设内容基础上,突出抓好“十有”建设内容,即:有村庄建设规划、农村颐养中心、文体活动广场、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卫生厕所、农业特色产业、长效管护机制、乡村治理机制、增加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移风易俗文化宣传长廊等,每年重点推进 27 个左右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打造更高质量、更加宜居、更具活力、更可持续的美丽乡村,示范带动全市乡村全面振兴。
(三)提升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水平
统筹推进乡村规划。根据村庄区位条件、发展趋势、资源禀赋等,区分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四种类型推进乡村建设。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高标准开展乡村规划设计,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村庄建设。推进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做大做强中心村。
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重点强化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营造具有“南昌特色”的丰富色彩的宜居乡村。重点提升安义古村、三江后万村等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同时推进南昌休闲民俗旅游业发展。
专栏3:农村道路与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持续改善农村路域环境整治工程。力争“十四五”期末完成重要县道、乡道“白改黑”1000 公里,实现重要县道宜改造路段黑化率 100%,重要乡道宜改造路段黑化率 50%以上,构建覆盖广泛、深度通达的农村交通网络。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农村“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区域和主要通道沿线,“十四五”期间,每年打造27个左右乡村振兴试点村,实现村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数字化。 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按照分类投放精准化、收集运输规范化、处理设施标准化要求,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大力推动已建成的乡镇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设备运维使用和管理,减少垃圾出镇处理量,实现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 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能力工程。到2025年,实现集镇污水管网全覆盖,行政村和人口较多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逐步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居全省前列。积极引进生物科学技术,提高污水处理水平,高标准打造100个现代化农村污水处理示范点。 |
八、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夯实乡村振兴根基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卫生健康服务、文化体育等农村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一)推进优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
扩大农村教育帮扶群体。大力推进特岗教师计划,加大贫困师范生专项计划培养力度,侧重定向培养本土师范生。
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针对乡村振兴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提升农民科技素质,让更多农民通过职业教育学会从事现代农业产业的本领,并能够就业创业,有力助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二)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稳定健康帮扶政策。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建立城乡医疗对口帮扶长效机制。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支持力度,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机构设施、设备条件。
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大力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逐步落实“乡聘村用”,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三)提升乡村文化凝聚力建设
传承南昌红色文化基因。加强对全市历史和革命遗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努力保存文化传承的载体和环境。
打造乡村特色文化品牌。在大力传承、发展地方传统文化的同时,结合南昌红色、绿色、古色等特色文化,打造红色文化游、乡村绿色休闲游、历史文化名城古迹游等乡村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四)加强农村综合服务能力建设
提升乡村综合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群众办事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加强科普教育、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提升乡村防灾减灾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及能力建设。
九、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是“十四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拓展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条件。要做好财政、金融、土地、人才智力和组织与工作机制体制保障,确保高效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一)强化“财金土地科技人才”政策支持
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建立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优先农业农村财政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提高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比例。继续通过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产业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发展。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支持。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金融服务支持。保持小额信贷政策的连续性,及时开展到期贷款还款、续贷、展期等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券。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合理设置农业贷款期限,使其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做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鼓励县(区)因地制宜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重点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高标准农田、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等。各县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进行全面梳理,简化审批审核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推进乡村建设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抓紧出台和落实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政策意见。
加强人才智力支持。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一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明确科技创新方向,立足县情,面向生产一线,加强农业关键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应用。突出科技创新重点,立足建设现代农业,围绕粮食、油料、畜牧、渔业、水果、蔬菜等主导产业,开展高产优质、轻简高效、环境友好等关键技术攻关。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大力推进产学研、农科教协同创新。二是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支持科研院校承担农技推广项目。打造一批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推进粮棉油高产创建示范田、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场建设。三是加强农业人才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机构,充实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力量,加大农业农村人才经费投入。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工程和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采取长期稳定的支持方式,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扩大对特色优势农产品覆盖范围,面向农业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
(二) 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健全“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的工作机制,实行全市“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统筹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规划任务的组织落实、跟踪调度、检查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国内外市场形势,结合南昌实际,适时调整完善规划目标任务。各县区要建立规划落实的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县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稳定和升级乡村帮扶队伍,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健全常态化驻村和定点帮扶乡村建设的工作机制,继续向“十三五”脱贫村派驻工作队、向“十四五”省定市级乡村振兴重点村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健全完善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类力量参与帮扶,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引导社会力量向所有乡村选派驻村工作队。全面启动“万企兴万村”行动,同心共建“美丽乡村”。
(三)科学平衡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推进机构优化调整与规划引领相衔接。平稳有序做好各级扶贫机构职能的调整优化,保持基层专职信息员队伍稳定,乡村扶贫工作站(室)转为乡村振兴工作站(室)。明确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拓展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部署系列重点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拓展专项工作方案。树立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理念,优化乡村空间格局和产业布局,统筹规划工业、服务业与农业,城镇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约束性、指导性、操作性。各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政策配套,协同推进规划实施。建立各个部门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拓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规划中阶段性任务和工作重点,负责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审查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调整事项,调度各级各部门落实规划情况,协调解决规划实施涉及的重大问题等。创新督促、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规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推进规划落实与做好考核机制衔接。成立相关小组协调推进“十四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拓展规划实施工作制度,研究落实相关政策,调度各级各部门落实规划情况,协调解决规划实施涉及的重大问题等。创新督促、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因地制宜,打造特色,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杜绝“形象工程”,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县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重要指标,纳入考核测评范围。把抓党建和促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拓展、乡村振兴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研究制定现代农业强县建设量化评价指标、年度计划及考核细则和统计监测制度,加强督查指导,定期调度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动乡村振兴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主观原因造成考核结果失当、失准、失真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建立配套机制,不断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业务培训,对在规划实施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个别干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提高考核人员的素质和考核工作的质量。加强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指标制定、过程管理、年终评估、分析统计等各项功能,有效提高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积极探索绩效考核工作无纸化。建立规划实施第三方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2023年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2025年开展规划实施后评估。
《南昌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组名单
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
规划编制单位:南昌市乡村振兴局
规划编制执行单位:江西农业大学
规划课题组负责人:
朱述斌:江西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
胡春晓:井冈山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课题组主要成员:
翁贞林: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郑瑞强: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
谢芳婷:江西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青年副教授、博士
宋振江:江西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后
刘 滨: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康小兰:江西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副教授、硕士
饶 盼: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
杜 娟: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博士
刘小进: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博士
毛 佳: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
宁才旺: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